您现在正在浏览: 首页 » 地方工作 » 正文

地方工作

滁州市两项老龄工作实现“提标扩面”

发布时间: 2018-01-12   来源:滁州市民政局   作者:王启龙 

  近日,从滁州市民政局获悉,滁州市民政部门2018年有三项重点工作被列入全市2018年十件“为民办实事”之列,其中涉及老龄工作的有两项,分别为高龄津贴发放标准提标和免费乘坐公交车人员年龄由以前的70周岁以上降至65周岁以上。

  滁州市自2012年起开始建立高龄津贴制度,2015年实现全市普惠制高龄津贴重点全覆盖,发放标准一直为80-89周岁每人每年360元、90-99周岁每人每年720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年3600元。今年,该市拟将滁州城区高龄津贴标准标准由80-89周岁每人每年360元、90-99周岁每人每年720元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720元、90-99周岁每人每年1200元,100周岁以上标准不变。

  2017年以前,全市免费乘坐公交车人员年龄为70周岁以上,全省只有3个县(市、区)将免费乘车年龄降至65周岁以上,其中滁州市有全椒县、天长市。2018年,滁州市将在全省率先实现市级城市免费乘车年龄降至65周岁,新增受惠老人2.36万人。该市还将逐步落实全市范围内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车政策。


责任编辑: 曹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