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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莱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获“山东省老年人维权示范站”称号

发布时间: 2018-01-19   来源:蓬莱市老龄办   作者:杨国柱 

近日,蓬莱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被山东省老龄办、省人民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六部门联合授予“山东省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示范站”荣誉称号。

蓬莱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多年来一致注重加强老年人这一特殊群体的维权力度,把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作为法律援助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秉承“关心、贴心、暖心”的服务理念,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长任站长的老年人公益维权服务站,制定了老年人援助工作制度,取得显著成效。仅2017年,就办结老年人维权案件67起,为老年人挽回损失130余万元,回访满意率100%,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2016年,曾被授予“烟台市老年人公益维权示范站”称号。

针对老年人年老体弱、行走不便的特点,该中心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开设了法律援助免费咨询接待窗口,配备了专用花镜,发放爱心卡,同时开通维权专线,为老年人提供贴心服务。对于六十五岁以上的老人赡养案件和孤寡、特困老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免予经济困难审查,优先援助。为扩大老年人法律援助范围,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对申请法律援助的老年人优先接待,同时选派富有爱心、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律师办理老年人法律援助案件,力争在最短时间内帮助老年人维权。此外,该中心还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通过现场为老年人讲解法律知识、解答老年人疑惑,发放宣传材料,加强老年人法律援助宣传,扩大法律援助的知晓率,进一步推动老年人由被动维权向主动维权的转变,由事后维权向事前帮助的转变,最大限度地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责任编辑: 胡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