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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17年全国“老有所为”先进典型人物推选结果公布

发布时间: 2017-10-23   来源:全国老龄办宣传部   作者: 

  近日,全国老龄办印发了《关于公布2017年全国“老有所为”先进典型人物推选结果的通知》,王建新等9位同志和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阜桥街道牌坊社区“谢立亭正能量宣传党小组”1个集体被推选为2017年“全国老有所为楷模”,宋后军等82位同志和北京市朝阳区团结湖街道司堃范志愿者爱心工作室等8个集体被推选为2017年“全国老有所为先进典型人物”。

  “全国老有所为楷模”和“全国老有所为先进典型人物”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着力发挥老年人积极作用重要讲话精神的先进典型,是活跃在基层、一线支持“老有所为”、参与“老有所为”、宣传“老有所为”的亿万老年人的典型代表。他们在老年体育、精准扶贫、传播正能量、非遗传承、老年协会、爱国教育、敬老爱老、扶贫救困等领域,充分发挥了言传身教作用和传帮带作用,充分展现当代老年人的经验优势和威望优势,为广大老年人树立了学习的榜样,也为全社会注入了强大的正能量。

  《通知》指出,希望“全国老有所为楷模”和“全国老有所为先进典型人物”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忘初心,继续前进,以老骥伏枥、老当益壮的健康心态和进取精神,参与经济社会发展,以“夕阳更红”为目标,树立自尊自立自强意识,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作出更多贡献。

  《通知》要求,各级老龄工作部门继续全面学习、宣传“全国老有所为楷模”和“全国老有所为先进典型人物”的典型事迹和先进经验,继续发现典型、培育典型、宣传典型,继续发掘先进、总结先进、推广先进,进一步激发广大老年人发挥自身价值、奉献社会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老有所为”激励机制,扎实推动“老有所为”宣传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通知》对天津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等15个优秀组织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全国老龄办将继续面向社会和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老有所为”先进典型人物,以弘扬敬老养老助老社会新风尚,鼓励广大老年人发挥正能量,实现人生价值。

  

 优秀组织单位(15个)

  天津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河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山西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江苏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福建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江西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河南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四川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甘肃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大连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老年书画研究会

  中国老科学技术工作者协会



附件:2017年全国老有所为楷模及老有所为先进典型人物名单.docx





责任编辑: 曹清